释义 |
追偿权纠纷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人身权除外。 一、代位权债务人是否应到庭?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出庭。 二、债权人财产调查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有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债务人申报财产、法院依职权调查。若是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情形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三、代位权的主张对象是谁? 代位权的主张对象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和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