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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补偿的范围有哪些呢
释义
    行政补偿,即行政损失补偿,是一种国家补偿。
    根据我国目前行政补偿制度的立法和实践,行政补偿的范围包括:
    1.行政征收或行政征用的补偿;
    2.行政主体变更行政许可、行政计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政策和行为的补偿;
    3.国家危险责任的补偿。
    4.公民因保护国家财产或协助执行公务受到的损失的补偿;
    5.行政主体限制相对人某些合法权益的补偿;
    6.部队军事训练、演习、追捕逃犯等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补偿;
    7.工程兴建造成部分个人、组织不应有财产损失的,甚至个别人身伤害的补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下列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普遍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范围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以及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等等。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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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5: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