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诺书和协议书的区别是: 1、含义不同、主体不同,承诺书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而协议是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经过协商,共同作出的; 2、订立程序不同,承诺书需由承诺人作出承诺并通知对方,而订立协议一般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合同订立的阶段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二、什么是承诺?有何意义? 承诺,在民法上是指受要约人收到对方发出的要约后,接受并同意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及时到达要约人,并且一般情形下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的除外。 三、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哪些方面 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是指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对要约人和对受要约人均具有约束力; 2、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