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到底有没有可复制性? |
释义 | 著作权有可复制性。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因此,著作权必然具有可复制性。 著作权的处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 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会予以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并且会查封扣押没收违法所得。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侵权没有主观恶意可以认定吗 著作权侵权没有主观恶意也是可以认定为著作权侵权的行为的。在我国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中,著作权侵权行为人即使是过失,也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的,例如,对著作权审查不严的,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应该如何认定著作权侵权?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 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 网络著作权间接侵权是行为人通过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侵害著作权,行为人自己并没有直接实施侵害著作权的行为。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故意教唆他人实施其他著作权的行为。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没有约定著作权归属的,谁拥有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因此,在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应当通过双方合同约定,如果没有作明确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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