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农村自建房最新政策 |
释义 | 1、农村建房的前提: (1)因为子女结婚的原因确实需要分户的,没有宅基地的。 (2)不是本村村民,但已在本村落户的外来人口,已经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缺少宅基地的。 (3)因为爆发或者防卫自然灾害、实行居民建设和展开村(县)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的,需要迁移的。 (4)原来宅基地总面积没有达到所规定的上限标准,需要扩建、改建的。 农村建房子的程序办理: (1)需要建房子的人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 (2)村委会对其审查同意后,签字盖章,再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3)乡建办的工作人员是需要实地考察的,同意其建房申请,就能够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4)填写完成后,乡建办同意其申请后,需要其领导审批签字盖章,然后再交给县建设规划局来审查。 (5)审查完成后,才可取得产权证。 3、建房子总面积的标准: 关于农村建房子总面积的标准,其实不同的省份对其限定的总面积都各不相同。 北京农村自建房限制了吗? 1、北京农村自建房是有限制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北京农村自建房屋的,而且也不能随着自己的心意建造。北京有发布《北京市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 2035年)》以及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等,该办法第六条中有明确规定,在不违背法律条款,并且不影响生态环境等前提下,允许现状村庄原住民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正常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修缮和改造。同时,第八条还规定了要对现状村庄和建设进行梳理,加强规划引导和管控,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等。 2、不仅如此,为了让农村自建房能呈现出理想状态,北京市人民政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还发布了《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了宅基地申请资格和条件,申请人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村民,不能有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情况等。对于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规定由符合条件的村民自己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审核后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到场审查,审批通过后村委会会张榜公示。由此可见,北京农村自建房有一定的限制,有建房需要的朋友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并且按照审批要求来建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三十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建设农村住房应当避让灾害易发区域,符合抗震、防洪等基本安全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规划管控,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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