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药店统筹需要进行如下申请步骤: 1、药店需先注册成为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申请定点药店资格需要向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在获得定点药店资格后,药店需向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交“药店社会医疗保险结算资质申请表”等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药店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3、提交申请材料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药店就可以加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药店统筹结算范围,享受基金结算服务。 药店统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统一管理:建立药店管理机构,统一对药店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药店的服务质量和规范运作; 2、统一采购:通过集中采购方式,实现药品采购的规模化和价格的优惠,减轻药店经营者的经济负担; 3、统一配送:建立药品配送中心,统一对药品进行配送,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安全; 4、统一结算:通过医保、医疗救助等政策的支持,对药店的销售进行统一结算,提高药店的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药店统筹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药品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零售药店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