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司法局报道的流程,具体如下: 1、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 2、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 被判处缓刑后缓刑人员需要立即到司法局报道,每周至少当面或者电话汇报一次。每月集中学习、公益劳动、思想汇报、电话汇报、当面汇报。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司法所的职责包括:调解纠纷;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 社区矫正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综上所述,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