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发票冲红原因怎么填写 |
释义 | 电子发票冲红原因填写方法如下: 1、登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 2、点击发票管理,若未进行发票读入,先点击发票读入按钮,确认读入发票信息;若已读入发票,可直接点击发票填开按钮,选择”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3、确认当前发票代码、号码,点击确认; 4、正常填写发票内容,注意记录开具发票代码、号码、金额信息,点击保存,完成填开流程; 5、系统自动跳转填开下一张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点击确认,进入下一张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界面; 6、点击上方“红字”按钮; 7、在弹出框内二次填入记录的对应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点击”下一步“按钮,确认对应蓝字发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当前发票信息与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信息一致,但是金额为负,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发票冲红什么意思? 发票冲红是对之前开的发票有误或因为其它原因需要更正,需重新开具发票进行账目调整,具体操作如下: 1、记录要冲红的那张普通发票的号码、代码; 2、进入防伪开票,进入普通发票填开界面,点击上方有一个负数按钮; 3、在弹出的圣诞框中输入刚刚记录的发票代码和号码,要输入两次,输入时显示”*“; 4、系统会调出以前那张正数发票,只是数量和单位变为负数,确认无误后才能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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