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要求原告撤诉,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 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 撤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申请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2、原告申请撤诉,必须是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3、原告申请撤诉,必须是在法院宣判前提出。 撤诉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自己提出撤诉的申请,法院审核完毕之后是可以做出裁定的 2、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不准许撤诉,案件继续审理。 撤诉的情形包括: 1、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申请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3、申请人宣告判决无效后又反悔; 4、申请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5、申请人打算效仿另一方当事人,提出与其代理诉讼业务不相关或没有任何事实证明的诉讼请求; 6、诉讼中谎称有关系或伪造证据; 7、无正当理由错误传唤或者拘传被告和证人; 8、司法机关做出对申请人不利的准予撤诉决定。 综上所述,撤诉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法院做出判决前,申请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