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抚养关系之上的。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需要赡养继父母;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就不需要赡养继父母。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如何确定?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扶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所以,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二、二婚的子女有义务养老吗 二婚子女是否有义务养老,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再婚夫妻的子女对继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同时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