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存在问题:1.理论水平不高。对理论学习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不够,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2.创新能力欠缺。对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不强,创新开展工作的方法和能力欠缺。3.工作不够细心。在完成工作任务中细心程度不够,要求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法律依据: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六条 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