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的来源有: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发行金融债券。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实行固定利率,年利率为2.2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十四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包括: (一)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 (二)发行金融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固定利率,年利率为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