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市提取公积金条件 |
释义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合肥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合肥市; 2、非合肥市户口职工离开合肥市,至提取时未正在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入刑人员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合肥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合肥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一、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缴纳,个人不能缴纳。但是个人可以通过挂靠公司来依法缴纳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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