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经济集体成员是否包括非农户口? |
释义 | 在农村,非农户口在特殊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校就读的农村大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其学业的完成,主要靠土地收益。根据有关规定,无论户籍是否迁出,均应为原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权。农村集体土地可以承包,但需要注意承包条件和程序。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满足一定的有效条件,如买方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卖方同意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一般不能继承,但可以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 法律分析 在农村,非农户口在特殊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有关规定: 在校就读的农村大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其学业的完成,主要靠土地收益;从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国家建设的长远利益出发,也应鼓励他们学习,无论户籍是否迁出,均应为原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权。 一、农村集体土地可以承包吗 农村集体土地是可以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也可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利。如果要将农村土地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时,应该事先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的同意,并上报给乡人民政府并得到批准。 二、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如下: 1、买方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买方没有宅基地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3、卖方所在的村委会同意该房屋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能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一般不能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 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结语 在农村,非农户口在特殊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校就读的农村大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其学业的完成,主要靠土地收益。从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国家建设的长远利益出发,也应鼓励他们学习,无论户籍是否迁出,均应为原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权。农村集体土地可以承包,但需要注意承包条件和程序。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满足一定的有效条件,如买方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卖方同意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一般不能继承,但可以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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