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 |
释义 | 判决所判处的是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事拘留也属于羁押,所以在做出判决之前被拘留的,拘留的时间也计算在刑期之内。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六十八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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