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含义不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终止; 2、情况不同,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 3、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二.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一定的协议,然后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 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