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笔迹鉴定程序有什么? |
释义 |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注意:申请笔迹鉴定并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一、委托法院笔迹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委托法院笔迹鉴定的费用按照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则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二、笔迹鉴定结论法院会采纳吗 如果没有明确结果的笔迹鉴定,法院不会采纳。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以内提出。对需要鉴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以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司法机构做出的鉴定意见属于法定证据种类的一种,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只有在双方有争议或法官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需要鉴定人出庭质证。经法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鉴定人做出的鉴定意见不能被法庭采用。 如果鉴定机构或者其鉴定人员不具备鉴定资格,或者鉴定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或者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当事人有权提出重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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