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将哪些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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