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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管理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公司税务
释义
    法律分析:
    总机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正确计算各项收入、成本和费用,以及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的总机构管理费,不得直接抵扣总机构的各项支出,应全额填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其它收入栏中,并在明细表中注明提取管理费收入的数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的收支核算、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和检查,凡违反税收有关规定的,应责令其纠正,并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税收规定进行处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分摊总机构管理费的下属企业的管理和检查。分摊总机构管理费的下属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应附送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批管理费的批复文件,未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或者不能提供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批管理费的批复文件的,其分摊的总机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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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7: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