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借用人买下所借电脑,其何时取得电脑所有权 1、借用人买下所借电脑,自买卖合同生效时取得电脑所有权。 2、对于一般动产买卖,在无其他效力瑕疵的情况下,自交付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但是,在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借用人买下所借电脑,自买卖合同生效时取得电脑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二、多重买卖合同如何处理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买卖合同应当有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