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在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向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会保险部门申报就业见习补贴。 2、区县人力社会保险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将补贴信息录入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会保险部门。 一、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需要满足这样几个条件: 1、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在同一家企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员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2、补贴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专科学历每人3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6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