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的权利能力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依法设立或登记,终止于法人的依法被撤销或解散。此外,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由法律或为法律所确认的法人章程来决定。各个法人设立的目的、任务的不同,业务范围的不同,决定了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大小范围亦不相同。法人设立后必须在其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 法人的权利能力是什么意思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依法设立或登记,终止于法人的依法被撤销或解散。此外,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由法律或为法律所确认的法人章程来决定。各个法人设立的目的、任务的不同,业务范围的不同,决定了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大小范围亦不相同。法人设立后必须在其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 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否一致 民法典中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一致。法人的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一般来说始与法人的成立,终于法人的撤消或者解散。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什么意思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以下特征: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的集合体。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有自己能独立支配的财产,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可以以自己能独立支配的财产负无限清偿责任。 法人的住所是什么意思 法人住所,是指法人主要长期办事机构所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法人的民事能力包括什么 法人的民事能力包括: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一、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自然人一样,法人也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家的前提,没有这种民事权利能力,它就不能参加民事活动,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样,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是自然能力,而是法律所赋予的一种资格。《民法通则》第36条明确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社会组织。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之一,除了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之外,还必须有民事行为能力。国家赋予法人以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为了保证法人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民法通则》第36条肯定了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法人行为能力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法人在自己权利能力的范围内,对于自己所为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资格。《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从立法上肯定了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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