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子女的离婚协议书主要应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约定,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内容如下:1.男女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2.男女双方认识时间,结婚时间,登记机关;3.男女双方离婚原因,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基础条件,自愿协议离婚的约定;4.共同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的确认;5.债权债务的处理,清偿的方式;6.夫妻债权债务的处理;7.经济帮助,精神损害赔偿;8.违约责任的约定。9.双方签章,注明日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