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