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昆山上学,户口方面要什么条件呀? |
释义 | 根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昆山市新市民子女,是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1)当年度报名截止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房产证;(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2017年4月19日前)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17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第四条《积分入学办法》所称积分入学,是指根据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供学位数,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新市民子女到公办学校入学的管理办法。第五条 积分入学学段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起始年级。起始年级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非起始年级不适用。积分入学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根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第十条 积分入学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日期为当年度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新市民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窗口,按《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每个新市民子女只能申报一所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公办学校。所填报信息的有效日期以当年度申报截止日4月19日为止。第十一条 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管理由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受理新市民积分入学的政策咨询解释、网上信息核对及资料现场初审等工作。第十二条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内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实行一人一档。窗口初步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1.户籍相关证明。2.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居住证)。3.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类房产证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不同学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有规范的合同,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住宅类房产证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4.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法人登记证(2017年4月19日前),或者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5.计划生育证明按以下情况提供材料(1)两孩及以下提供户籍地乡级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需使用统一规定格式)。(2)三孩及以上提供户籍地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需使用统一规定格式)。6.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及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或学历证书。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第十三条 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申请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以上是关于在昆山上学,户口方面要什么条件呀?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