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债务免除的方式? |
释义 | 债务免除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部分免除。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2、全部免除。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3、附条件免除。附生效条件的免除和附解除条件的免除。如债权人表示免除合同成立后,如果债权人经济状况恶化,债务人需要继续履行。4、附期限免除。风险提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债务免除的方法有哪些? 债务免除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部分免除。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2、全部免除。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3、附条件免除。附生效条件的免除和附解除条件的免除。如债权人表示免除合同成立后,如果债权人经济状况恶化,债务人需要继续履行。4、附期限免除。风险提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有哪些企业债务免除的方法? 企业债务免除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部分免除。企业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2、全部免除。企业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3、附条件免除。附生效条件的免除和附解除条件的免除。如债权人表示免除合同成立后,如果债权人经济状况恶化,债务人需要继续履行。4、附期限免除。风险提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企业债务免除的方法有哪些? 企业债务免除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部分免除。企业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2、全部免除。企业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3、附条件免除。附生效条件的免除和附解除条件的免除。如债权人表示免除合同成立后,如果债权人经济状况恶化,债务人需要继续履行。4、附期限免除。风险提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企业讨回债务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遇到债务问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一、协商。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务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权人进行协商,签订还款协议。二、通过书面催款函、律师函等方式,逐步施加还款压力,既确保诉讼时效中止,又尽可能敦促债务人还款。三、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四、仲裁。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五、诉讼。无法通过协商或者调解、仲裁解决的债务纠纷,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六、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拍卖、变卖债务人资产的方式追回债务。风险提示:企业债务追讨的技巧:1、发生经济纠纷时,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2、面对欠债果断出击,掌握主动权。3、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4、合同约定仲裁节约时间。5、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时效。 债务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1、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2、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3、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4、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所有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风险提示: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二)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四)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4.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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