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报销发票有什么要求吗 |
释义 | 公司报销发票的要求如下: 1、作为财务报销的发票需要字迹清晰、要素齐全、涂改无效; 2、发票抬头不能是个人和外单位,发票金额大、小写需要一致,不得涂改; 3、发票上盖章单位名称需要与经查询所示的发票申购单位名称一致; 4、由税务监制的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方可作为报销依据,部分公益性事业单位,由于所属税务机构未强制要求发票专用章,加盖其单位财务专用章暂时认可; 5、发票上注明有“加盖发票专用章有效”字样,需要见有章方可作为报销依据,且发票专用章需要能看清税务识别号及单位名称; 6、本单位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本单位经费报销依据,如校内停车票等; 7、发票开具单位的经营范围需要与实际购买物品性质相符合; 8、购物类发票,如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劳保用品、图书资料等,需要提供明细,并加盖开票单位公章。服务类发票,如会务费,均须附明细,并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可以报销的发票如下: 1、只要是正规的发票既由税务局统一印制的并加盖经营单位公章的均可,如一般的住宿发票,买东西时的发票等等; 2、还有就是非盈利性机构和行政单位的收据也可报销的,如医院的收费收据,工商局的收费收据等等; 3、还有一个特例就是中国邮政的包裹或邮寄收费单,它是企业,但重不出具正规发票,只是内部的收款收据,在单位也是可以报销的。 综上所述,报销时应当要求发票是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获得以及发票的真实性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验证,同时要求发票的内容未被涂改和发票未被毁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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