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类账户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
释义 | 三类户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专柜面、属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其中,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三类账户主要用于快捷支付,如闪付、免密支付等。,而且只能办理小额消费和支付,不能办理其他业务。户内余额不超过1000元。 因为三类账户档次低,使用限额有限,大家没必要都去银行柜台。需要开三类银行账户的朋友,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银行电子渠道开三类账户。此外,您不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来开设三种类型的银行账户。 使用以下三种类型的银行账户有一定的限制: 1.同一人开立的_类和_类账户数量不能超过5个; 2.一家银行只能有三类账户中的一类,接受他人账户转入的资金; 3.网上开立的三类账户不能从支付账户直接支付; 4.可以接受银行的小额消费贷款,并通过三种账户进行还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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