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税征收 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一)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二)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 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