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县级吗 |
释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县级。法律一般所说的以上、以下等都包含本数、本级,没有说明的一般也都是包含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中,行政等级在县级及以上的地方政府机构,包括地级市、自治州、盟、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我国政府机构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行政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相关事项。 综上所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县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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