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涉外因素是指什么 |
释义 | (1)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既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2)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涉外因素,即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3)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涉外因素是指什么 (1)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既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2)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涉外因素,即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3)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 涉外民事诉讼指的是什么 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第一,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第二,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第三,诉讼标的物涉外,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 民事诉讼涉外纠纷诉讼中的协议管辖是怎么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涉外纠纷诉讼中的协议管辖是怎么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具体适用什么程序审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也对涉外民事诉讼的程序作了特别规定。一个民事纠纷中,只要具备上述任何一个要素,即为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因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形成涉外民事诉讼。依照国际惯例,一国司法机关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审判,原则上应当适用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民事诉讼法,但是,由于涉外民事诉讼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点,例如,当事人的某些诉讼行为需要的时间较长等,因此,各国在制定本国的民事诉讼法时,都依据国际惯例、国家之间司法协助及平等互惠等情况,对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所适用的程序作了特别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该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其他编的有关规定。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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