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不足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无法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证据不足可能会导致无法获得胜诉。因此,当事人需要在起诉前充分搜集证据,确保证据足够充分,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中,当事人应当保留证券交易的有关书面材料、商品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经纪人出具的证券交易委托书、委托资金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证明交易事实的书面材料和证人证言等证据。未能保留或者不能提供应当保留的证据的,推定证券交易行为不真实。”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仲裁或者诉讼。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提出的诉讼,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基金管理人存在与其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推定基金管理人有过错,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所举证据不能加以说明的,视为放弃该证据的证明效力;对经询问仍不说明有关情况的,视为没有该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