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年限3年以上;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 (一)报名条件 1.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中山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年限3年以上;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