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现在暂时还可以幅度。但不能从高二开始。 新高考改革下设计的“3+3”新高考选科模式,赋予了学生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可以自主决定科目组合。与学生自主选科相对应,试点地区的高中开始全面推进“走班制”教学和特色化办学。 法律依据: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第六条 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