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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
释义
    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
    1、是多渠道筹集房源。市区目前已筹集人才公寓2979套,在建4389套,数量位居全省各市州前列。下一步,通过新建、购买、商品房配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拓宽人才公寓供应渠道,力争到2025年筹集人才公寓房源1万套。人才公寓精装修,配备家具家电,实现拎包入住,让人才感受到满满的归属感。
    2、是发放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本办法施行后,新来襄(返襄)就业创业3年内的人才(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在襄阳缴纳社保、个人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5年内无产权房出售交易记录的,可申领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符合补贴条件的人才购买住建部门认定的五证齐全、具备备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按照下列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确保人才买得放心、买得省心: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领军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省级领军人才、市级拔尖人才分别发放15万元、12万元购房补贴券(税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发放12万元购房补贴券(税前),其他高层次人才发放8万元购房补贴券(税前);全日制本(专)科生发放6万元购房补贴券(税前)。
    3、是打通出售赠予通道。对襄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经认定后,可按照对应市场价的80%购买一套人才公寓。对襄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经认定后可无偿获赠一套人才公寓。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规范准入审核。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健全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
    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审核机关调查核实申请人住房、金融资产、车辆等财产的,有关机构应当依法提供便利。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切实防范并严厉查处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应立即纠正,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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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