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旷工行为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单位进行提取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可以到银行领取公积金。需要是异地户籍。首先和公司办理了正式离职手续,手里有盖有公司公章的正式离职证明。然后凭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到你这家财会,找管理公积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终结公积金账户,提取里面余额手续,就可以把账户以前自己缴纳以及公司交纳的所有公积金提走。 住房公积金在离职之是可以全部提取出来的。员工在离职之后,单位将公积金账户冻结,职工才可以进行相关的公积金提取手续。除此之外,办理离职提取公积金是需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离职的相关证明才可以。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