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谁决定 |
释义 |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监察“管辖争议”,是指对于同一监察事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都认为自己具有或者不具有管辖权而发生的争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发生管辖争议之后,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监察机关,由该上级监察机关确定由哪一个监察机关管辖。 一、能不能去法院起诉诈骗 不能到法院起诉诈骗案。诈骗案属于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二、报警后派出所迟迟不处理怎么办 报案后派出所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三、纪检监察中询问和讯问的区别 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虽然都是监察机关的调查措施,但三者在适用情形,使用主体、方式等方面都有不同。 讯问是指通过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提问、被调查人回答的方式,取得印证被调查人有关涉嫌职务犯罪事实的口供及其他证据的过程。讯问的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不包括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讯问的主体是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委托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讯问笔录是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重要证据,必须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关于证据的要求,在第一次讯问时应当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首先提问被调查人是否有涉嫌犯罪行为,让他供述涉嫌犯罪事实的情节或者没有犯罪事实的辩解,然后再向他提出问题,讯问要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调查人员应当依法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供述,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 询问是指监察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行为,向证人等获取证言的过程。询问的对象是证人等相关人员,既包括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证人,也包括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证人;询问的主体是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委托他人进行询问。监察机关调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应当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调查人的关系。首次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意作伪证或隐匿证据要负的法律责任,但不得向证人泄露案情。询问证人的地点,既可以在调查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办案场所提供证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六条,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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