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起丢失的,应先补领户口本:1、当事人是户主的,在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起丢失的前提下,应凭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介绍信,本人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两者一起丢失了),申请补领户口本的同时,补领身份证;2、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补领户口本后,当事人再凭户口本补领身份证。 法律客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因此,你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你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