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 |
释义 | 扬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流程如下: 1、填写商转公申请表,接受银行审核; 2、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测算申请人商转公后的还贷能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3、与商业贷款的银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补缴原商贷总额与公贷总额的差额部分,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当日完成;银行进行贷前审查,经批准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2个工作日内完成; 3、选择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并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选择抵押担保,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质押担保的,银行应当办理质押手续; 4、贷款银行将提交借款人信息到市住房公积金,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贷款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5、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转账手续,1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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