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身份证丢失,户口又已经迁出,怎么办??
释义
    身份证丢失,户口又已经迁出,怎么办??身份证丢失,户口又已经迁出,怎么办?到户口所在地补办即可,户口迁移证上会有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及所属公安局。可以在A地补办身份证去C地落户,落户时需要出示身份证。2017年7月,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1、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2、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3、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4、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21:5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