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征缴是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缴纳。社保征缴的方式如下: 1、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1)缴费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3)经核定后,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非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当事人在同一城市中办理社保转灵活就业的,该由当事人在离职之后先将自己的档案放在人才中心或者职介中心,然后携带好身份证到人社局窗口选择缴费档次和方式然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申领社保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