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可以的。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
 步骤一: 准备以下物品
 (一)、失踪人的最近相片二张。
 (二)、户口名簿。
 步骤二:到各县市警察局办理
 (一)、找到失踪人辖区派出所。
 (二)、填妥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符合下列项目之一
 (一)迁出未报或未按址迁入
 (二)随父母或亲属离家
 (三)离家出走
 (四)意外灾难
 (五)迷途走失
 (六)上下学未归
 (七)智障走失
 (八)精神异常走失
 (九)被拐(抱)走
 (十)海难、空难
 失踪超过24小时,就可报失踪人口。失踪超过24小时以上,可向各县市警察局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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