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邹城市2021年初中招生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1、普通生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前300名考生录取到邹城一中,前300名分数线以后的考生,分应、往届按每10分划定一个分数段,每个分数段内邹城一中、邹城二中、实验中学、兖矿一中、邹城一中孟子湖校区五所学校根据各自普通生招生计划的比例,依据考生志愿按分数录取:每个分数段内,高中学校先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一志愿不足的,从二志愿报考该校但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二志愿不足的,从三志愿报考该校一、二志愿都未被录取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三志愿仍然不足的从一、二、三志愿未被录取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录取,直至录满五所高中的普通生招生计划。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C(含C)级以上,才能纳入统招生录取。 2、艺体生录取。先填志愿后考试,中考报名时填报志愿。根据艺体特长生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总人数,按照1.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最低文化成绩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最低专业分数线为60 分,艺体特长生专业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按照艺体特长生录取。完不成艺体生招生计划的名额纳入普通生招生计划。因专业成绩低不能录为艺体生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生统招线的继续参与普通生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C(含C)级以上,才能纳入艺体生录取。 3、指标生录取。指标生只录取具有毕业学校学籍且实际在本校就读满两学年的应届考生(以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平台为准,学生转入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按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指标生计划未完成的,可降分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资格线下60分(含60分),直至完成指标生录取计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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