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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降低资质等级属于什么处罚
释义
    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都属于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由于建筑设计单位没有按照法定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严格要求进行、对安全标志进行测量的将会被法律所惩戒,并处以罚款,需要没收违法所得并赔偿相应损失,降低资质等级也是其中的一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形式、种类很多,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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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4: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