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咸阳市门诊费用报销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2、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3、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二、咸阳市门诊费用报销需携带的资料是什么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