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周期一般是3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 法律依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第九条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可适时组织调整。调整的品种和数量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变化; (二)我国疾病谱变化;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 (四)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监测和评估; (五)已上市药品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评价; (六)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