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入股打款备注什么? |
释义 | 股东入股打款是需要备注写投资款的。出资的股东姓名和认缴的出资额、实缴的出资额都会记载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同时公司并将出资证明书发给出资的股东。 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流程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二、什么叫股权登记 股权登记的法定程序是: 1、制定公司章程,且章程需载明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3、工商机关登记; 4、继受取得的还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三、合伙股权投资分配的标准是什么 股权投资分配是按照各个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来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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