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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邢台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流程怎么走
释义
    一、邢台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流程怎么走
    用人单位持伤残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意见和工伤治疗原始病历到市社保局领取《杭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报市社保局工伤生育待遇管理处,由市社保局报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后开具《杭州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通知单,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凭通知单按规定到定点机构安装、配置辅助器具。
    二、邢台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
    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6号)。
    4、《关于印发的通知(杭劳社工伤[2005]192号)。
    三、邢台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注意事项
    1、工伤职工转异地配置辅助器具的,由定点厂家出具无法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情况说明,本人持书面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工伤保险医疗辅助器具配置专用证历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书以及异地配置厂家的资格证明,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待遇窗口办理。市社保局在7个工作日之内处理完成。
    2、工伤职工凭确认书、工伤保险医疗、辅助器具配置专用证历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原始发票,在每月20日前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待遇窗口办理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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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