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报表分析作用 |
释义 | 律师分析: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大现场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监管力度,采用以下方式开展监管工作: (一)定期审核分析典当企业财务报表等; (二)利用典当行业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监管与分析; (三)现场检查; (四)约谈典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 (五)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核查; (六)根据投诉、举报或上级机关要求进行核查; (七)其他监管方式。 【法律依据】: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 第三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大现场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监管力度,采用以下方式开展监管工作: (一)定期审核分析典当企业财务报表等; (二)利用典当行业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监管与分析; (三)现场检查; (四)约谈典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 (五)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核查; (六)根据投诉、举报或上级机关要求进行核查; (七)其他监管方式。 第四条 重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依法维护行业权益,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五条 典当行业监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第六条 商务部负责推进全国典当行业的监管工作,推动典当行业法律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典当行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方案,研究制定典当行业监管政策、制度、典当企业经营规则,部署有关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调查和检查,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典当行业的监管工作和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工作。 第七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对本地区典当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监管工作政策、制度和工作部署,对《典当经营许可证》和当票进行管理;建立典当行业重大事件信息通报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各种方式的监管、检查工作,每年抽选不少于20%的典当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第八条地市级(含直辖市区县、省管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典当行业的日常监管,建立现场检查和约谈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和全过程监督,及时预警和防范风险,重点监督典当企业经营合规性和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及时防范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开展各种方式的监管工作,每半年至少对本行政区域内典当企业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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