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物故障是归属于谁的保险范畴?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当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责任时,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和保养责任。因此,如果租赁物出现故障,属于租赁物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出租人承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责任的,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和保养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应当是具体的、确定的财产或者利益,或者是一定的责任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标的损失的发生范围及其认定,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保险标的的性质和用途。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单和有关证明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综上所述,对于租赁物故障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应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和保养责任,而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标的应当是具体的、确定的财产或利益,因此,故障损失并不属于保险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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